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海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两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3-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