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法院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德消防公司继续履行2017年7月1日与广西三建陆川分公司签订的《陆川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并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前7天把竣工资料交付给原告广西三建; 二、驳回原告广西三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37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730元,由被告安德消防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3-18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