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安德消防公司继续履行2017年7月1日与广西三建陆川分公司签订的《陆川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并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前7天把竣工资料交付给原告广西三建;

二、驳回原告广西三建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37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730元,由被告安德消防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18
发布日期 2020-04-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