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甘0423执恢322号 郝国成、沈勇林、胡朝学: 申请执行人郝国成与被执行人沈勇林、胡朝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2020)甘0423民初126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恢复执行,2021年9月27日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1-9-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