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杭州志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杭州新中洲女装城***服饰店服务费20000元及推广费6000元;

二、驳回原告杭州新中洲女装城***服饰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元,由原告杭州新中洲女装城***服饰店负担64元,被告杭州志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246元。原告杭州新中洲女装城***服饰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被告杭州志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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