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本院(2021)粤2071民初4828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相当于308182.7元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二、解除本院(2021)粤2071民初4828号民事裁定对申请人***名下的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5-12
发布日期 2021-10-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