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上诉人李三清上诉请求:一、所欠贺林冬40000元欠款,系赌债,且贺林冬是采取非法胁迫的手段逼李三清开的欠条,法院应不予支持,相关诉讼费也应由贺林冬支付;二、贺林冬当年伙同他人以骗赌方式,骗光了我所有的钱财,请求法院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李三清精神损失费50000元。事实与理由:当年贺林冬伙同他人以欺骗形式骗李三清{BANNED},所欠款项全为赌桌上的欠款,贺林冬欺骗法院说李三清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借钱,纯属捏造,贺林冬自始至终没有借给李三清钱。2018年12月23日,下午5点左右贺林冬伙同另外两个同伙胁迫李三清开了那个欠条,当时不愿意开,贺林冬还动手打李三清。李三清差点跟他们拼命,而且还报了警。后来因为要开工(当时李三清的钱全被贺林冬他们骗光,如果开不了工被老板炒了就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后来就撤销了报警,写了借条给贺林冬后就去公司上班了。以上所说均为事实,请求法院公正审理。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12元,由上诉人李三清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1-9-3
发布日期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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