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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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1)苏0902执异110号执行裁定第一项、第三项即“撤销本院(2020)苏0902执恢649号结案通知书、驳回***的其他异议请求”; 二、变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1)苏0902执异110号执行裁定第二项“本案一般利息从2008年8月1日计算至2009年3月10日,迟延履行利息从2009年3月21日开始计算”为“本案一般利息从2008年8月1日计算至2009年3月20日,迟延履行利息从2009年3月21日开始计算”。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