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1)苏0902执异110号执行裁定第一项、第三项即“撤销本院(2020)苏0902执恢649号结案通知书、驳回***的其他异议请求”;

二、变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2021)苏0902执异110号执行裁定第二项“本案一般利息从2008年8月1日计算至2009年3月10日,迟延履行利息从2009年3月21日开始计算”为“本案一般利息从2008年8月1日计算至2009年3月20日,迟延履行利息从2009年3月21日开始计算”。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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