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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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8民初5065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1516元减半收取758元,由李雪林负担。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