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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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本诉原告浙**茂纸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杭州三星纸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27944元(原告预交27989元),由原告浙**茂纸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0元,由反诉原告杭州三星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浙**茂纸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