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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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明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无棣县人民法院(2020)鲁1623民初91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3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