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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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华夏鹏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沪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新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华夏鹏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600万元; 二、被告***、***对被告河南华夏鹏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800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河南华夏鹏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南省亚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