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其他

发布于:2021-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市鑫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其他

(2021)桂0305民初2787号

结案报告

原告:桂林市鑫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俊,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吕宏科,广西伏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于2021年5月31日受理原告桂林市鑫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对案件按调解结案。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按调解结案。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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