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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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渭南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
类型 | 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渭南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承担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4524.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64元,由原告***负担968元,被告渭南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6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渭南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预交案件受理费36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