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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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玉门市嘉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临夏州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玉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0981民初2094号 原告:玉门市嘉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09460682-X。 法定代表人:刘某。 被告:临夏州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3953510319。 法定代表人:张某。 原告玉门市嘉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临夏州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立案,原告玉门市嘉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玉门市嘉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8-7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