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8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单峰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丰顺县人民法院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2020)京73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中“二审案件受理费375元,由张孟杰承担325元(已交纳),由梅州单峰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补正为“一审案件受理费376元,由张孟杰承担326元(已交纳),由梅州单峰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375元,由张孟杰承担325元(已交纳),由梅州单峰骆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裁判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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