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类型 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新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8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保全费19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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