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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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为(2020)粤1972执5644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