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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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捷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926.75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截止2018年2月13日为708.59元;自2018年2月1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未返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随本清); 三、驳回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56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5-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