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经济补偿金纠纷
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遵义市华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收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本院退还原告遵义市华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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