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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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经济补偿金纠纷 |
法院 |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遵义市华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收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本院退还原告遵义市华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