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市日升贸易有限公司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国旺支行
湖南省腾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云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郴州市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保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方如需要继续保全,必须在上述财产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审理部门提出续行保全措施的书面申请。你单位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将会自行解除。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0-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