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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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5民终184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的本次执行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