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金超助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卫市沙坡头固沙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卫市沙坡头固沙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中卫市沙坡头固沙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