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腰站镇徐屯社区徐庄村民委员会
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18)鲁1426民初232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10-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