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金安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3执恢50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安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802849635。 法定代表人:邹坤大,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住***。组织机构代码58194432-4。 法定代表人:李凤海,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安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其与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00元。 本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于2020年3月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经过本院耐心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常州金安轧辊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本案结案。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或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常州金安轧辊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