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21)豫1503民初27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原、被告2017年9月17日所签合伙协议”;

二、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上诉人***合伙投资款5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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