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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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沁阳市万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壹万捌仟捌百壹拾叁元陆角贰分(¥18813.62元); 二、由***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叁仟叁百捌拾玖元柒角贰分(¥3389.72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00元,减半收取150.00元,由潘成忠负担17.00元,***负担20.00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负担11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