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华成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衡水实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北京华成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50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