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 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岚山区税务局对被告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享有12078080.4元税款债权。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