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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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辽0504民初3843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案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