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宏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正大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082民初306号 原告:山东正大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33700493K),住***。 法定代表人:郑月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军伟,山东力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晓杰,山东力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宏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690288936B),住***。 法定代表人:谈怀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山东正大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宏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原告山东正大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正大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