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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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清镇微秀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与清镇微秀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应向***履行清镇市人民法院(2020)黔0181民初553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应由清镇微秀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提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