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景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景时诚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景时龙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继续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景时诚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时龙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6,792,5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