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盖州市鼓楼办事处董氏妆园西关店 |
类型 |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舒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 (2021皖1523执保114号 李永五、许令稳、余勤梅: 本院立案执行的你们诉讼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永五要求查封许令稳、余勤梅银行账户存款376000元。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申请人申请冻结了被申请人许令稳中国建设银行舒城支行62×××60账户,冻结被申请人余勤梅中国建设银行舒城鼓楼北街支行62×××37账户,冻结被申请人余勤梅微信账户。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