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关某某的银行存款2363.71元,扣除案件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16元,剩余2297.71元由申请执行人广西某某物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申请人广西某某物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利息部分并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裁判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