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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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3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 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货款84630.52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76元,由***负担926元,由***、***、***、***、***负担7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93元,由***负担1327元,由***、***、***、***、***负担10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