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王庄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3109.6元或者查封本院通过网络查询的被申请人***等值(总金额不超过193109.6)财产,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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