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0-29 裁判结果: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省惠民县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向鲍恩涛履行(2020)鲁0611民初2157号所确定的义务。

承担本案执行费。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

账户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账号:6228400267280413461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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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29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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