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银河(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存款30192.15元,期限为壹年。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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