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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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公民身份号码:)、珠海安赐共创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509390XY)、广州安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591529802D)、北京文资华夏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3064985181)、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81208770L)、北京文资华夏安赐影视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358341897R)、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99658209T)的银行存款13023333元(具体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详见本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数额不足,则只准存入,不准支出;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具体财产名称、数量详见本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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