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顺德新永志涂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鸿城支行账号6228××××1170内银行存款505561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账号6228××××3375内银行存款505561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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