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宾市翠屏区宏源钢模租赁服务部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轩明机械设备租赁站、***、***、***名下价值82000元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陈生琴名下位于隆昌市房屋。查封、扣押或冻结期间不得擅自支取、转存、转让、变卖、赠与、毁损、抵押、隐藏等,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21 |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