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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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永兴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澧县碧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依据(2021)湘0105民初1062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0月14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1)湘0105执保1270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审理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