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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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古桥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潘影筠、伍伟雄名下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2号1区十座303房进行公开拍卖得款2320242元。上述款项扣除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费3800元,退本案执行费18261元,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1740277.86元,余款557903.14元另行分配。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审理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