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赛博特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新疆赛博特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协助申请执行人***将位于乌鲁木齐市××区,面积85.16平方米的房屋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办理至申请人***名下。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疆赛博特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中的存款500元(执行费5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