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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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天投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易海华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易海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天投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55601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租金55601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租金付清之日止,以年利率10%为标准进行计算); 二、驳回原告成都天投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6元、保全费1025元,共计1571元,由被告四川易海华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