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顺建裁字〔2020〕28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撤销被告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作出的顺政复字〔2020〕4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三、责令被告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提交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依法重新作出处理。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被告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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