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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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省慕俄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2021)黔0525民初56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贵州省慕俄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违约金26337.4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22元,均由被上诉人贵州省慕俄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