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峻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国有土地一宗(地号IV-9-××之一,证号【2004】××);

二、查封被执行人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国有土地一宗(地号IV-9-××之二,证号【2004】××);

三、查封被执行人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国有土地一宗(地号IV-9-××之三,证号【2004】××);

四、查封被执行人南充锦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国有土地一宗(地号IV-9-××之四,证号【2004】××);

五、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4-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