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

发布于:2021-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拘留十五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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