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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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930000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灵武市嘉源路西湖名邸二期XXXXX室房屋及位于灵武市绿地壹号公馆二期XXXXX室房屋。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